2023
关于2023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的公示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拟推荐富喜
2023
关于兰州工商学院2023年度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拟申报名单的公示
关于兰州工商学院2023年度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拟申报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推进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学校发布《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拟推荐财政与金融学院《人工智能背景下金融类相关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研
2023
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调查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5日调研对象:全省2022届毕业生调查方式:公开链接网址调研、二维码调研两种方式,毕业生任选一种方式进行答卷均可。(1)公开链接网址调研:复制如下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作答。链
2023
关于召开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校定于2023年1月4日下午召开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5:30二、会议地点:腾讯会议:855-502-283三、主持人:康昱明校长助理四、参会人员:郇东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二级学院院长、毕业班辅导员五、会议内容:(一)各二级学院院长简要汇报本学院就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2022
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兰州工商学院假期手续办理预约登记注:各位应往届毕业生在办理手续前可扫码进行预约。各学院、各位毕业生: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兰工商党政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就业工作不断线”的服务与保障。现将2023年寒假期间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每周四全天集中办理
2022
兰州工商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2023届毕业生: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转眼2019级本科生又进入毕业季,在美丽的兰工商,预祝你们顺利完成学业,稇载而归,希望你们在2023年的金秋六月,开启人生新的篇章,逐梦青春、成就理想。为方便2023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就业政策为使2023届毕业生熟悉相关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发布《2023届毕业生就业指南》,请各位毕业生登录
2022
关于2022年暑假期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兰州工商学院假期手续办理预约登记注:各位应往届毕业生在办理手续前可扫码进行预约。各学院、各位毕业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放假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同时,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就业工作不断线”的服务与保障。现将2022年暑假期间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及流程
2022
兰州工商学院2022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各位毕业生:首先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奔赴工作或深造单位,为方便你们办理各项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离校时已签约的毕业生离校时已签约的毕业生,并且已完成网签补登的毕业生,可于近期至所在学院办理领取报到证手续。自2022年7月1日起,毕业2年内属于改派期。如在2年内更换工作,可办理改派手续,换发新《就业报到证》。如超过2年,则无
2022
关于兰州工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兰州工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发布《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兰工商校发〔2022〕88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拟推荐杨少华
202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务员录用考察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务员录用考察公示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在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基础上,现确定兰州工商学院靳江民、李生泰、薛蒙蒙3位同志为新录用公务员考察对象,对其实行考察公示,如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考察组